
公告日期:2020-04-15
证券代码:871047 证券简称:中卓智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无锡中卓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卓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 14 点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047 中卓智能 2020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无锡)律师事务所葛恒敏、方利凡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19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四)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情况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具体签约等事宜。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度,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关联方张志强、浦佩君、浦通三人预计仍将为公司在银行贷款提供关联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80,000,000.00 元。张志强、浦佩君夫妇拆入资金预计不超过 8,000,000.00 元。
(八)审议《公司章程修订》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九)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用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拟在 2020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国债等获得额外资金
收益,2020 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余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闲置资金
进行理财。
(十)审议《关于选举王鲍寿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原监事会主席浦佩君女士辞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选举王鲍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王鲍寿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修订公司的各项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利润分配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十二)审议《关于补充确认 2019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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