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28
证券代码:871053 证券简称:维海德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 2 栋 3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9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楚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 1-6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就 2021 年 1-6 月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 2021 年 1-6 月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监事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审计报告及其
他相关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管理层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税种纳税情
况说明、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等。
同时,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
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的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1 年 8-9 月根据上市审核要求和公司自查对公司 2020 年员工激励
的股份支付确认进行更正。经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首
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26 及财政部《股份支付准则
应用案例》的重新理解和审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重新测算 2020 年员工激励的股份支付,对关于股份支付确认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正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为更准确、更合理的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报内容保持一致,公司经谨慎审查 2020 年年度报告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
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