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28
证券代码:871053 证券简称:维海德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8-9 月根据上市审核要求和公司自查对公司 2020 年员工激励
的股份支付确认进行更正。经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首
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26 及财政部《股份支付准则
应用案例》的重新理解和审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重新测算 2020 年员工激励的股份支付,对关于股份支付确认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 2020 年度和2021 年 1-6 月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1.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股份支付确认调整,相应调整资本公积、管理
费用等列报项目。
2. 差错更正事项追溯调整影响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应纳所得税额、净
资产,相应调整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和其他流动资产、及未分配利润。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前期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大华核字[2021] 0011394号的《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公司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合理反映出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应当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其他流动资产 1,132,075.46 574,269.66 1,706,345.12 50.73%
资产总计 533,769,090.64 574,269.66 534,343,360.30 0.11%
应交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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