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8
公告编号:2021-054
证券代码:871053 证券简称:维海德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丹东、陈友春、刘超
2021 年 12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