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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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2-14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71053 证券简称:维海德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丹东、陈友春、刘超
2022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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