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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03 17:26:32 股吧网页版
展新股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03


证券代码:871054 证券简称:展新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太仓展新胶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名词或简称在本计划中作如下释义:

本公司、公司、展新股 指 太仓展新胶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平台、合伙企业 指 太仓联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指 《太仓联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通过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即激励对象通过持有持股
股权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平台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方式,对激励对象进行的
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规定,将通过持有持股平台出资份额而间接持有
公司股权的公司员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

《公司章程》 指 《太仓展新胶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员工手册》 指 《太仓展新胶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手册》

法律法规 指 现时有效及不时更新的中国有权机构发布并实施的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章 正文

一、本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安全和健康发展,积极发挥管理层和员工的潜能以便使公司取得最佳成果。在充分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应的原则,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二、实施本计划的原则

1.依法合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

2.自愿参与:本着自愿参与、量力而行的原则,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3.风险自担:参与人员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4.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激励长期业绩达成,挂钩绩效指标,强化共同愿景,体现核心员工与公司、股东的长期共同利益;

5.闭环原则: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的锁定期内,员工所持持股平台出资份额按照本计划约定进行转让的,除符合本计划约定的其他条件外,受让方必须是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员工。
三、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1.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并授权董事会具体执行;

2.董事会是本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和修订本计划,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如有)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有权对本计划进行解释。

董事会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为本计划执行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本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由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人事部负责人组成。

3.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本计划内容进行监督。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

首批激励对象需满足以下岗位条件及服务年限条件:

1.须为公司科室最高主管、营业部项目经理、部主管、总监及以上主管人员或公司认为需要激励的优秀人才;

2.截止 2019 年 11 月末须在公司或子公司的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周年。

后续期限的激励对象需满足以下岗位条件及服务年限条件:

1.激励对象须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与基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或公司认为需要激励的优秀人才;

2.激励对象截止 2019 年 12 月底已为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员工;如是公司重
点引进人才,可以不受前述期限限制。

(二)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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