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30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71056 证券简称:江苏华商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商")全体股东委托,审计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报 表,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立信中
联审字[2023]D-1450 号,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就上述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江苏华商 2022 年度净利润-20,685.38 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6,298.43 万元,
期末股东权益-2,819.57 万元,期末资产负债率 128.11%,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
款、逾期利息 2,067.92 万元,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发生资金流动性困难,
这些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江苏华商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江苏华商已经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无法获取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证据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所述,江苏华商涉诉案件较多,我们无法就涉诉事项产生的潜在债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也无法合理估计涉诉事项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公告编号:2023-029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苏华商,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江苏华商以智慧物流培育试点为契机,细分快消品B2B市场,推进研发城
市配送B2B平台升级,带领行业迈入“互联网+新时代”。以华商智慧城配平台(包含订单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驾驶员APP、车辆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等五大板块)为载体,针对于目前的行业成本高、信息化水平低的痛点,获得软著50项,通过20年的行业经验沉淀,打造出“时效快、成本低、利润高”的智能城配新模式。以全流程信息化、数据化的科学管理系统代替传统的人工作业模式,从仓储到运输的各个环节都实现降本增效。输出华商城配新模式,全国布局城市配送网络,推动仓配运营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颠覆传统城市配送各自为政、各自为战的散小乱差的单打独斗,自有自方便的模式,整合资源走创新发展之路。公司于2022年获得无锡市专精特新企业及绿色货运配送一级节点等荣誉。面对问题公司正积极应对,积极与相关方沟通与协调,争取尽快解决。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审计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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