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1
公告编号:2023-034
证券代码:871056 证券简称:ST 苏华商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戎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股份冻结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34
未能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二、股份冻结披露违规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戎君
持有的公司股份 14,500,000 股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止;
2023 年 1 月 11 日,戎君持有的公司股份 17,000,000 股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
至 2026 年 1 月 10 日止。上述冻结股份合计 3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 若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针对以上冻结股份,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于 2023 年 4月 25 目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挂牌公司 ST 苏华商未能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未能及时披露股份
冻结情况,挂牌公司江苏华商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戎君未及时告知公司其股份冻结情况,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及股份冻结披露违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第 6.2 条、第 6.3 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
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挂牌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戎君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34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则》 《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277 号
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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