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18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71056 证券简称:ST 苏华商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3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3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戎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尤燕华 董监高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4-001
2022 年,ST 苏华商与宁波银行无锡分行发生借款合同纠纷,相关诉讼金额
为 2,786,589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1%。2023 年 1 月
至 9 月期间,ST 苏华商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兴业银行无锡分行、南京银行无锡分行、交通银行无锡分行、江苏银行惠山支行发生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涉案金额分别为 6,234,458 元、5,365,146 元、5,313,926 元、26,736,206元、4,100,000 元;同时,ST 苏华商与江苏疌泉金茂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发生诉讼纠纷,涉案金额为 39,477.259.1 元。公司上述 2023 年诉讼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 87,226,995.1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4.68%。(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ST 苏华商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戎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尤燕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挂牌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挂牌公司 ST 苏华商、戎君、尤燕华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ST 苏华商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01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则》 《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
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1 号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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