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30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71056 证券简称:ST 苏华商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118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尤燕华 董监高 信息披露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6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尤燕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 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尤燕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案。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 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 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 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编号:2024-016
将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及时、公平。
五、备查文件目录
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118 号
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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