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7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1056 证券简称:ST 苏华商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收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戎君、尤燕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35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8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2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戎君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尤燕华 董监高 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
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7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公司)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戎君、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尤燕华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证监会令第 191 号)
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 则
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告编号:2024-017
五、备查文件目录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35 号
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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