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19
公告编号:2018-057
证券代码:871057 证券简称:斯玛特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广东斯玛特药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益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斯玛特药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5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贷款提供关联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斯玛特药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财务状况,现需实际控制人黄益民、李美兰持股股份作为质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申请贰仟壹佰万
公告编号:2018-057
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续期及新增贷款额度伍佰万元,合计共贰仟陆佰万元整。实际控制人黄益民、李美兰为该笔借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抵押物为黄益民先生,李美兰小姐位于越秀区西湖路72号601、602、603房,白云区石井镇夏茅村平岗3号六楼,白云区新市镇汇桥路45号1603房,越秀区西湖路12号1916、1917房,白云区广花四路98号301房,荔湾区文昌南路105号804房,需要房产评估后,重新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同时,用实际控制人黄益民、李美兰持股股份作为质押,黄益民持股869.2191万股,李美兰持股826.6691万股,以每股3元作价,股值5,087.6646万元质押,在中国结算中心官网进行股份质押登记,股份质押时间为两个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黄益民先生、李美兰小姐、黄士彦小姐、陈坤璘先生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斯玛特药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斯玛特药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
广东斯玛特药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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