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16
公告编号:2020-045
证券代码:871057 证券简称:斯玛特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广东斯玛特药械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50937269
承诺主体名称 黄益民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实际控制人、控
承诺开始日期
股股东履行回购承诺的开始之日)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
承诺有效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回购承
诺申请提出的有效期)
异议股东提出回购申请的 18 个月内。(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承诺履行期限
东履行回购义务的期限)
承诺结束日期 自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内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18 个月届
公告编号:2020-045
满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司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益民先生出具承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一)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了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价格
1.原始股东的回购价格是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成本价(即购入时实付金额)为基础加上 4%的年化收益率。
2.除原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回购价以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成本价和挂牌公司在异议股东提出回购申请的时点的每股净资产孰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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