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04
公告编号:2018-054
证券代码:871057 证券简称:斯玛特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广东斯玛特药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贰仟壹佰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续期及新增贷款额度伍佰万元。
实际控制人黄益民、李美兰为该笔借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抵押物为黄益民先生,李美兰小姐位于越秀区西湖路72号601、602、603房,白云区石井镇夏茅村平岗3号六楼,白云区新市镇汇桥路45号1603房,越秀区西湖路12号1916、1917房,白云区广花西路98号301房,荔湾区文昌南路105号804房,需要房产评估后,重新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同时,用实际控制人黄益民、李美兰持股股份作为质押,黄益民持股869.2191万股,李美兰持股826.6691万股,以每股3元作价,股值5,087.6646万元质押,在中国结算中心官网进行股份质押登记,股份质押时间为两个月。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2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董事长黄益民先生执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还需要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54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黄益民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文昌南路105号804房
2.自然人
姓名:李美兰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文昌南路105号804房
(二)关联关系
黄益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美兰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益民先生的配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不涉及计价问题,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贰仟壹佰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续期及新增贷款额度伍佰万元。
实际控制人黄益民、李美兰为该笔借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抵押物为黄益民先生,李美兰小姐位于越秀区西湖路72号601、602、603房,白云区石井镇夏茅村平岗3号六楼,白云区新市镇汇桥路45号1603房,越秀区西湖路12号1916、1917房,白云区广花西路98号301房,荔湾区文昌南路105号804房,需要房产评估后,重新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同时,用实际控制人黄益民、李美兰持股股份作为质押,黄益民持股869.2191万股,李美兰持股826.6691万股,以每股3元作价,股值5,087.6646万元质押,在中国结算中心官网进行股份质押登记,股份质押时间为两个月。
公告编号:2018-054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可以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流动资金能得到补充,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积极的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广东斯玛特药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第九次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广东斯玛特药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第九次会议记录》
广东斯玛特药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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