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7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71060 证券简称:恒力包装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南通恒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南通恒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申请累计不超过300 万元人民币(含 3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2、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累计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含 5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3、拟向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申请累计不超过 3500 万人民币(含 3500 万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上述申请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额,具体金额、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等业务时,将根据银行授信额度落实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银行授信总额内具体办理申请银行贷款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的银行授信额度申请事宜,或用公司房产、设备、知识产权
公告编号:2025-003
等资产为自身申请授信作为抵押、质押、或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季勇及其配偶李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公司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二、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经营实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审议情况
2025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南通恒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南通恒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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