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3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潍坊康瑞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潍坊康瑞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瑞体育”、“公司”),证券简称“康瑞体育”,证券代码为871071,于2017年3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根据《康瑞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康瑞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康瑞体育拟通过集合竞价转让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作为康瑞体育的持续督导券商,负责康瑞体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东方花旗对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其申请股份回购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股票挂牌时间已满12个月
根据公司2017年3月7日披露的《康瑞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满12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4,242.13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70.10万元,流动资产为
2,037.22万元,按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82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约为19.33%、29.60%、40.25%。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637.57万元,公司仍有如下资金来源为本次回购股份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根据公司于
2019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兆义将为公司资金周转提供必要帮助,预计2019年全年财务资助发生额为1500万元。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2017年末和2018年12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27和3.59,资产负债率(以合并报表为基础)分别为37.80%和34.15%,公司资本结构稳定,整体流动性较好,不存在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2017年和2018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仅为6.45%和1.64%,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市场基础稳定,应收账款回款及时,预计未来12
个月内可保持较为稳定的现金流。本次拟回购支出上限820万元不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康瑞体育实施本次股份回购预计不会对挂牌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后康瑞体育仍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回购股份实施后,挂牌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三)回购方式符合规定
公司目前的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公司股票7月22日的收盘价为8.65元,公司拟采用集合竞价方式面向全体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挂牌公司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应当面向公司全体股东,不得采用协议转让、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
(四)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和回购价格安排合理
根据《康瑞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中,回购股票单价拟不高于10.00元/股,拟回购数量不超过82万股,且不低于41万股,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22日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日前60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为8.25元/
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0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决议日前60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的200%(16.50元/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挂牌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并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下限不得低于上限的50%”及第十五条“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的价格上限原则上不应高于董事会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60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的200%”的规定。
综上所述,东方花旗认为康瑞体育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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