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7-15 18:27:01 股吧网页版
朗涛股份: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15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871075 证券简称:朗涛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朗涛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15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蒋健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聘任陈吉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7 月 14日收到财务负责人徐菲和董事会秘书蒋健伟先生

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2 年 7 月 14 日起辞职生效,辞职后徐菲女士继续担任董事长

职务,辞职后蒋健伟先生继续担任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治理需要,

聘任蒋健伟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聘任陈吉超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蒋健伟, 男,1987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0 年至 2011 年

就职于上海宇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主管;2011 年 4 月至 2011 年 11 月

就职于交通银行,任反欺诈岗、培训讲师;2011 年至 2014 年就职于上海宏源照明电

器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经理;2014 年至 2015 年 6 月,就职于上海朗涛贸易有限公

司, 任人力资源部总监。2015 年 6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6 年

6 月至今,任帝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4 月 29 日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该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陈吉超, 男,1977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该任命董事会秘书陈吉超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未被列为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1 号——董事会秘书》规定的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学历,工作履历说明如下:历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任上海龙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任上海方心健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朗涛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无违法违规的

公告编号:2022-023

记录。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021-39225705

移动电话:13636561188

传真:021-39225705

通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华徐路 568 号仓加国际商务园 A 栋 1106 室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人员任职能有效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对公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上海朗涛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朗涛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