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31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871075 证券简称:朗涛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朗涛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海朗涛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66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徐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67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蒋健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68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31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2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朗涛贸易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徐菲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蒋健伟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3-018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时任董事长徐菲、董事会秘书蒋健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规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徐菲、董事会秘书蒋 健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运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不 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积极整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
公告编号:2023-018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 海朗涛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66 号)》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徐 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67 号)》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蒋 健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68 号)》
上海朗涛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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