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10
公告编号:2022-027
证券代码:871081 证券简称:东亚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福建东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国平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关于对徐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53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徐国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2-027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徐国平作为董事长,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对徐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徐国平应当加强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方面暂无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无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相关责任主体将吸取教训,严格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53
公告编号:2022-027
号
福建东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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