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08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71081 证券简称:东亚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福建东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国平收到《关于对徐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徐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09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12 月 7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2 月 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徐国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3 年中期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3-027
东亚股份未按期披露 2023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徐国平作为东亚股份董事长,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徐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方面暂无重大影响,若后续出现重大影响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无重大影响,若后续出现重大影响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若东亚股份最近二十四个月因不同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次数累计达到三次,公司股票存在终止挂牌风险。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相关责任主体将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27
《关于对徐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09 号
福建东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