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3
高新现代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四年五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第一节 股东......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一节 董事...... 23
第二节 董事会 ...... 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第七章 监事会 ...... 33
第一节 监事...... 33
第二节 监事会 ...... 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 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6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7
第九章 通知、公告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38
第一节 通知...... 38
第二节 公告...... 39
第三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 4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2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 44
第十二章附则 ...... 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高新现代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业务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新现代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发起人股东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高新现代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AOXIN MODERN INTELLIGENT SYSTEM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020 号高新工业村 R2-A 栋 5
楼 518。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51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智能产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项目是:设计自动收费系统、城市一卡通系统、路网清分系统;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自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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