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7
厦门捷信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许建枝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已编制《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就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编制《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就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编制《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就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编制《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8)。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未发现公司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面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489号《厦门捷信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八年度审计报告》,现向各位监事报告,请各位监事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分配利润情况,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金实际情况,考虑到未来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权益分派。
ZA11489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270,940.53元,资本公积为197,329.19元。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合计派发7,146,240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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