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7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71085 证券简称:捷信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捷信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变更是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政策及通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9-015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放弃0票。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56,772,694.70 56,772,694.70 0%
负债合计 37,095,570.10 37,095,570.10 0%
未分配利润 5,372,523.17 5,372,523.17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9,677,124.60 19,677,124.60 0%
少数股东权益 0 0
公告编号:2019-0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677,124.60 19,677,124.60 0%
营业收入 59,315,907.14 59,315,907.14 0%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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