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0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71085 证券简称:捷信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捷信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9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许建枝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编制《2019年半年度报告》,就公司2019年半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公告编号:2019-02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2019 年半年度报告》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19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未发现公司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规定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根
据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
公告编号:2019-02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不涉及以往年度会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捷信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议决议》
厦门捷信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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