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0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1091 证券简称:豪能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豪能科技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长黄素朴
5.会议主持人:黄素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0,276,3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8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董事会秘书陈海光列席本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5-01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地推进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拟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以下简称“银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将就其与银行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折合为人民币 8,871.00 万元(大写:捌仟捌佰柒拾壹万元整) ,期限为五年,本合同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抵押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或者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需逐笔办理担保手续。公司拟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的房地产等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18)嘉善县不动产权第 0010072 号、浙(2018)嘉善县不动产权第 0010060 号,具体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准。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276,39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为保障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稳定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所需,根据 2025 年度资金预测结果,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公司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取得相关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视实际经营需要将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各类贷款、项目融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业务,最终发生额、利息、费用等由本公司与贷款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办理授信过程中,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控人或关联方信用担保、担保公司担保、用公司资产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用公司资产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等;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办理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或反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保证、财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用于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公司资产范围包括公司土地使用权、房产及知识产权、设备等。上述事项自股东
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一切授信(包
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有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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