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公告编号:2025-052
证券代码:871091 证券简称:豪能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 0 票;议案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公告编号:2025-052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或涉及商业
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商业敏感信息(合称为“商业秘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按相关规定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可以豁免披露该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规定的,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信息。
第五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知情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审批
第六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
第七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
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
第八条 认为需要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的,披露义务人或公司相关人员
应当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办理审批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九条 公司负责对暂缓、豁免披露信息事项进行登记,由董事会办公室妥
善归档保管,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的事项内容;
公告编号:2025-052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知情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
第十条 已办理暂缓披露信息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及时核实
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一)暂缓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二)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
(三)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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