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5
公告编号:2025-060
证券代码:871091 证券简称:豪能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制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 0
票;议案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公告编号:2025-060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
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
评;
(四)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五)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公司应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必要的资源以协助其履行职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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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由主任委员或董事会秘书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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