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关于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五期)
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小组成员包括邓毅、于乐、张永言、李鹏程、王祥云、徐志唯、舒弘毅、赵韦策、杨诗淮、梁勤芹、杜薇、熊泉,辅导小组组长为邓毅,上述成员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辅导工作必需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投行业务经验。
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和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磐明律所”)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的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本辅导期内,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联合中审众环、磐明律所,结合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通过组织辅导对象参与法规学习活动、专业咨询等多种辅导方式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关于信息披露
本辅导期间内,辅导小组督促辅导对象增强公司会计核算能力,推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保障会计处理及财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
2、关于内部控制
本辅导期间内,结合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辅导机构持续跟进对辅导对象境内外的经营情况进行核查,收集复核工作底稿,核查公司存在的风险事项,关注公司的外汇管理及汇率波动风险。辅导小组督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运作,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3、关于辅导培训
本辅导期间内,辅导小组组织被辅导人员学习北交所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熟悉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其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辅导小组将持续关注公司运营情况,督促公司按照首发上市要求合法合规运营,提升公司运营水平。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在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和磐明律所的协助下,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为公司提供了财务规范及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相关的辅导;辅导工作小组和审计机构继续一同开展国外子公司内控优化整理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1、环保违法问题
2024 年 4 月,执法人员对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场地进行执法检查。公司存在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情形,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生产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通过审批,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嘉环(善)罚(2024)48、49、50号),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
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已积极进行整改,积极配合缴纳相应罚款,同时认真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对象已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涉及的重大合同签署、关联方往来及对外投资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针对 2024 年 8 月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公司已积极进行整改,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将在后续辅导过程中继续进行全面的尽
职调查,恪尽职守,将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报告,并督促公司进行整改,最终使辅导对象满足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条件。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后续辅导工作期间,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小组成员将会同中审众环和磐明律所协助公司开展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准备工作。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为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辅导对象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事宜。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五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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