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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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七期)
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
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
生承销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
以及《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小组成员包括邓毅、任
耀宗、张永言、赵凯、徐志唯、滕达、刘倍良、王祥云、马一川、
舒弘毅、赵韦策、熊泉、侯跃滨、柳佳林、王全彬,辅导小组组
长为邓毅。本辅导期内,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实际的工作需要,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新增侯跃滨、柳佳林、王全彬为辅导小组成员,
梁勤芹、杜薇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上述成
员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辅导工作必需
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投行业务经验。
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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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和上海精诚磐明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磐明律所”)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的辅导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本辅导期内,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联合中审众环、磐明律所,结合
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通过组织辅导对象参与法规学习活动、专
业咨询等多种辅导方式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关于信息披露
本辅导期间内,辅导小组督促辅导对象增强公司会计核算能
力,推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保障会计处理及财务
核算真实、准确、完整。
2、关于内部控制
本辅导期间内,结合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辅导机构持续跟
进对辅导对象境内外的经营情况进行核查,收集复核工作底稿,
核查公司存在的风险事项,关注公司的外汇管理及汇率波动风险。
辅导小组督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严格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运作,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3、关于辅导培训
本辅导期间内,辅导小组组织被辅导人员学习北交所上市的
相关法律法规,使其熟悉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
强其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同时辅导小组已组织部分被辅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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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证券市场知识测试。
辅导小组将持续关注公司运营情况,督促公司按照首发上市
要求合法合规运营,提升公司运营水平。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在审计机构中
审众环和磐明律所的协助下,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
的约定,为公司提供了财务规范及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相关的辅
导;辅导工作小组和审计机构继续一同开展国外子公司内控优化
整理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2024 年 4 月,执法人员对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
产场地进行执法检查。公司存在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
开工建设的情形,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该生产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通过审批,嘉兴市生态
环境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嘉环(善)罚(2024)48、49、
50 号),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
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已积极进行整改,积极配合缴纳相应罚
款,同时认真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对象已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公司日常经
营中的涉及的重大合同签署、关联方往来及对外投资的重大事项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避免出现违法违规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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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将在后续辅导过程中继续进行全面的尽
职调查,恪尽职守,将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浙江监
管局报告,并督促公司进行整改,最终使辅导对象满足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条件。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后续辅导工作期间,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小组成员将会同
中审众环和磐明律所协助公司开展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准备工作。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为督促
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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