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13
武汉千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陆朝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武汉千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3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武汉千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议案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武汉千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
同意股数1,485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方为湖北楚商澴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该基金的管理人为楚商领先(武汉)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楚商先锋(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属于楚商领先(武汉)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因此股东楚商先锋(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与拟参与认购的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股合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85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方为湖北楚商澴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该基金的管理人为楚商领先(武汉)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楚商先锋(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属于楚商领先(武汉)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因此股东楚商先锋(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武汉千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武汉千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事项将发生变化,需要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作出修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37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
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使本次发行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全部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37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陆朝阳与投资者签署含特殊条款的<补充协议>的议
案》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陆朝阳与本次发行对象湖北楚商澴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含特殊条款的《补充协议》,主要条款详见《武汉千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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