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3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71101 证券简称:福能期货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福
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
处置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名晖先生、
林金柏先生、杨全钦先生、庄永福先生回避该议案表决,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中产生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 号)》的要求,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的规定,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公告编号:2023-011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首席风险官、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财务部、合规审查部、综合部部门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为风险处置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管理、沟通协调等工
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以便领导小组按本预案防范和处置风险。
第四条 风险处置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在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公司财务部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公司财务部应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并从其控股股东及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五条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起草关联存贷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对财
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
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风险应急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
第七条 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二)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要求;
公告编号:2023-011
(三)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违规担保、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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