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4
证券代码:871107 证券简称:ST 希思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ST 希思
NEEQ: 871107
深圳希思医疗美容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ZS Medical Cosmetic Hospital Co.,Ltd.
年度报告
2022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9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8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1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25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28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 32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73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晓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泽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冠豪保证年度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是 √否
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由于公司客户性质为美容整形患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 患者信息应予以保密, 因此, 在本报告中将不予详细披露,
以“自然人 1、 2、 3、 ……” 列示。
2、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现对上述意见做出以下说明:
2022 年受疫情持续影响,及深圳市整形医美市场竞争持续加大,客户整体消费规模同比上期下降,同时由于租赁物业面临拆迁,公司在重新找到新的经营场所之前,预计不对公司继续投入资金及人员,导致公司 2022 年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由于公司已经停业,人员陆续离职,仅留管理人员处理公司日常事务,导致内控必要的岗位分离人员设置不具备条件,内控无法正常实施,公司在积极寻找新的经营场所,在经营场所确定后将尽快重新招聘新的人员,建立内控团队。
为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拟采取下列措施:
(1)寻求大股东资金支持,并积极寻找新的合作方,共同推进选址筹建新医院;
(2)利用控股股东自身资源,积极寻求希思医美投入新业务;
(3)增加网络营销渠道,利用美团、直播等渠道获取客源,增加业绩;
(4)与外院专业顾问团队合作,吸引新客户,增加市场营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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