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0
公告编号:2024-063
证券代码:871108 证券简称:春晖仪表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时,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半年度 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 2024 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本次任命公司董事的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陈峰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公告编号:2024-063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章程》、《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
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武丽英、洪梁俊、干诚忱
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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