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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13 15:51:19 股吧网页版
汇中保险:关于子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13



公告编号:2020-007

证券代码:871113 证券简称:汇中保险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汇中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0 年 1 月 13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2 月 31 日

作出主体:其他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上海汇中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认定上海汇中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存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上海汇中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与杭州心有灵犀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犀公司”)合作开展保险销售业务,由灵犀公司将有投保车险需求的客户信息提供给上海汇中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上

公告编号:2020-007

海汇中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收到保险公司支付的经纪费后,以“技

术服务费”的名义转账支付给灵犀公司。2018 年 8 月至 2018 年 11 月,上海汇

中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上述业务往来涉及保单690 件,保费 105.23万元,经纪费收入 20.20 万元,向灵犀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 19.86 万元。期间灵犀公司不具有合法的保险代理或经纪业务资质。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认定上海汇中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存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对上海汇中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处 10 万元罚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海汇中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的上述行为是子公司下属分公司的个别情况,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已缴纳罚款并整改完毕。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业务监管与风险管控,确保各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上述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19 年半年报,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7,129,316.67 元,本次罚款

10 万元、占净利润总额的 1.40%,罚款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0-007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加强公司对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管理控制,优化对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控制制度和程序,完善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等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公司、子公司及其分公司学习《保险法》、《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守法合规经营意识;要求公司、子公司及其分公司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风险排查工作,严防企业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稳健发展。

(二)整改情况

上海汇中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已缴纳罚款并整改完毕。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保监罚决字【2019】88 号)

汇中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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