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26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71122 证券简称:喀什银行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近日,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喀什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喀什银保监分局”)《喀什银保监分局关于张洋任职资格的批复》(喀银保监复〔2023〕23 号),核准张洋为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任职资格。
任命张洋先生为公司行长,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自 2023 年 5 月 12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聘任张洋先生为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已获喀什银保监分局核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张洋:男,汉族,1977 年 8 月生,籍贯新疆玛纳斯,2000 年参加工作,2008 年 12
月入党,大学学历(2000 年 7 月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从事经济工作 22 年。
1996 年 9 月至 2000 年 7 月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习;2000 年 7 月至 2013 年
7 月先后任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员工、七级客户经理(公司及机构业务)、六级客户经
理(公司及机构业务)、业务部总经理助理;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建设银行哈
密地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先后任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
行能源产业金融中心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5 月先后任新
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一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3-024
现任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正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2.《喀什银保监分局关于张洋任职资格的批复》(喀银保监复〔2023〕23 号)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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