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31
公告编号:2021-038
证券代码:871123 证券简称:金色田园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徽金色田园木结构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出具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出具(2021)皖 1124 执 3084
号限制高消费令,对安徽金色田园木结构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限制公司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全椒县国有资
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安徽金色田园木结构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公告编号:2021-038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对公司影响
被出具限制高消费令对公司声誉已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将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2021)皖 1124 执 3084 号
安徽金色田园木结构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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