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7
证券代码:871123 证券简称:金色田园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安徽金色田园木结构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安徽金色田园木结构制造股份 第一条为维护安徽金色田园木结构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公众公司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章程必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章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采取发起设立
公司是由安徽金色田园木别墅制造有限 方式,由全体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 份。公司系由安徽金色田园木别墅制造有限
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以经审计净资
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本公司承继。
新增 第九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通过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公司所在地人
民法院诉解决。
新增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以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第十九条(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或者股权激励;
新增 第二十一条(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新增 第二十二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选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要约方式;
(二)竞价方式;
(三)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公司因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一)项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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