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71126 证券简称:北京大源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北京大源非织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事项的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依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公司《2021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之“第九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三)公司业绩指标”规定“在锁定期内,根据上述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完成后方可对激励对象完成绩效考核部分的激励股票进行解锁。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的,不能申请解除限售当期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规定回购。”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三)激励对象因自愿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规定回购。”
因此,因公司第二个业绩考核期和第三个业绩考核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以及离职激励对象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审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2021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15
三、同意按照《2021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业绩未达标和离职人员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北京大源非织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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