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安徽佑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芜湖市九华北路118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13日,以书面
及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马承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自成立以来,全体监事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法律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定编制《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19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监事会就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2019年度预算报告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安徽佑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安徽佑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1)及《安徽佑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审字[2019]007144号的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5,577,052.8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6,365,339.41元。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当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00元,所涉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缴纳。各股东按照持有股份数额享有分配利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安徽佑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遵循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公司拟继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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