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1-01 15:56:02 股吧网页版
佑赛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01



公告编号:2019-57

证券代码:871127 证券简称:佑赛科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佑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瞿洪桂、云泽投资管理(天津)有 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10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0 月 3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瞿洪桂,男,1965 年 1 月出生,安徽佑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赛科技)收购人、实际控制人;

2、云泽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泽投资“),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

公告编号:2019-57

心北区 1-1-1901-2,佑赛科技收购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收购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规事实: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佑赛科技控股股东,

以下简称“中电兴发”),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披露股东计划增持公

告,股东瞿洪桂拟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云泽投资发行的私募投资基

金,增持不超过中电兴发总股本 2.36%的股份。2019 年 4 月 26

日,中电兴发披露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载明瞿洪桂为中电兴发实际控制人,瞿洪桂通过控制中电兴发,间接持有佑赛科技68%股权,实现了对佑赛科技的间接收购。对于上述事项,瞿洪桂及其一致行动人云泽投资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瞿洪桂与云泽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构成收购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处分实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瞿洪桂、云泽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编号:2019-57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作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你方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戒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予以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此类违规行 为的发生。同时,公司将按照

公告编号:2019-57

《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瞿洪桂、云泽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 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19〕031 号)。

安徽佑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