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7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871129 证券简称:天济草堂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关联交易公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具体情况介绍
2016年11月30日,全资控股子公司湖南天济草堂医药销售有限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分别借入一年期流动资金71万
元和 175 万元,并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62016131068、
362016131074)。
2016年11月15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翁小涛、董事向忠友、向忠友妻子言惠文作为共同保证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362016130806/362016130807/362016130809),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350万元,期限2016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18日。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因为本次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但反映出公司治理有待完善,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三、拟采取的措施
公告编号:2017-013
公司已于2017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补充披露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同时,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鉴于翁小涛、向忠友、翁小波、王军忠系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之相关规定,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和《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四、后续规范措施
今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负责人将加强对《公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颁发的相关制度、细则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
特此公告。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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