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28
证券代码:871129 证券简称:天济草堂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翁小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本次股票发行为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公司本次 拟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50 元,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00股(含1,000,000股),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500,000.00元(含13,500,000.00
元)。
股票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5月28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12)。
2.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要求,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专户作为认购账户,该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拟将以下银行账户作为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拟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户名: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账号:800279144402016
2.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就本次股票发行,公司与认购人签署了《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该合同在各方签署后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及本合同后生效。
2.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本次股票发行导致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变更情况,修订《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2)在原章程第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内容为“公司新增股份时,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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