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4
证券代码:871131 证券简称:德春电力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5月16日上午9时:00
结束时间: 2017年5月16日上午11时: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汤家二路58号A楼一层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 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四) 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 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 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七) 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议案;
(八) 审议《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 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戚启忠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汤家二路58号
联系电话:0519-83505821
传真:0519-83501979
邮政编码:213138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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