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2-28
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零一七年二月
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2017年2月13日下发的《关于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春电力”、“拟挂牌公司”或“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已会同拟挂牌公司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反馈意见回复财务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 字号 含义
仿宋(加粗) 四号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小四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小四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或其他申报文件的
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一、公司特殊问题
1、据公司反馈意见回复,型式试验报告应当每隔8年更新一次。
因此公司取得的上述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为8年。公司2009年2
月取得的型式试验报告已近到期,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说明其续期或者补办情况,如未能补办请说明原因,并说明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要求。
【回复】
(1)核查方式与手段
查阅国家对型式试验报告的相关规定、公司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就相应型式试验报告续期或补办情况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查阅公司重大业务合同核实相应产品的使用情况;访谈上海电气输配电试验中心有限公司/机械工业高压输配电设备质量检测中心人员;查看公司与上海电气输配电试验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检验合同》;查阅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
(2)核查情况
A、型式试验报告复验的相关规定
根据《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3906-2006)
等相关规定,型式试验的目的是为了验证产品的性能;正常生产的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产品每隔八年应进行一次温升试验、机械操作试验、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以及关合和开断试验,不经常生产的产品(停产三年以上),再次生产时应进行前述规定的试验;正常生产的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操动机构以及联动装置产品每隔八年应进行一次温升试验、脱扣联动试验以及关合和开断试验,不经常生产的产品(停产三年以上),再次生产时应进行前述规定的试验。
B、公司部分型式试验报告的续期安排
经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截至目前,公司已到期或即将到期型式试验报告的复验续期简要信息如下:
型式试验报告
序 产品名称及型号 试验报告编 检测日期 是否 备注
号 号 或合格证 续期
颁发日期
1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环网开关设 08622 2009.02 是 正在办理续期
备SDC18-24(F)/T630-20
2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环网开关设 08623 2009.02 是 正在办理续期
备SDC18-24(F.R)/T100-31.5
3 预装式变电站YBM-24/0.4-630 (2009)检字 2009.04 否 产品已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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