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8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71132 证券简称:百联科技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苏州百联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6 月 1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6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如东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正在审理中,2023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 点第二次开庭,主要涉及诉讼请求变
更、工程价款司法鉴定报告质证等内容的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苏州百联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法定代表人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如东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巴连秋
公告编号:2023-005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12 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如东璞悦府项目外墙涂料工程施工承包
合同》(下简称“涂料合同”)约定由原告完成如东璞悦府 1-25#楼、商业、配电房及甲方增减的外墙涂料分包工程(下简称“涂料工程”),涂料合同约定:(1)涂料工程验收后,被告支付工程款至涂料工程造价的 87%;结算完成后,被告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 95%;剩余 5%为质保金,三年付清,第二年付 3%,第三年付 2%。(2)若被告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超过十天的,每逾期一天,被告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涂料工程施工过程中,原告与被告又签订了两份补充协议,增加了相应的工程量,分别为《如东璞悦府项目外墙涂料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保温工程)》(下简称“保温补充合同”)、《如东璞悦府项目外墙涂料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成品 EPS 线条供货和施工合同》(下简称“线条补充合同”)。
保温补充合同约定:(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至已完工程量造价的 85%,;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5%;质保金为结算总价的 5%,2 年质保期满后返还。(2)超出付款约定 14 个工作日以上,被告应按照双方确认的应付进度款日万分之四向承包人支付延期付款利息。
线条补充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至线条工程造价的 87&,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 95%;5%质保金三年付清,第二年付 3%,第三年付 2%。
2021 年 7 月 23 日,涂料工程所属的如东三盛璞悦苑项目整体经竣工验收合
格并投入使用。
涂料工程竣工验收后,原告与被告对接沟通结算事宜,但被告一直不予办理。
原告后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以 EMS 快递向被告寄送书面结算资料,被告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签收结算资料后仍不予理会结算事宜。
基于以上原因,原告提起了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公告编号:2023-005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6642896.16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从 2022 年 5 月 9 日暂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就涉案工程在第一项诉讼请求数额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就本案支付的律师费 124822 元。
4、本案的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
理由:
因被告就涂料工程及保温、线条工程仅支付原告工程款 13891306.91 元,仍有大量工程款未付,严重损害了被告的合法权益。其中,被告已付款中,包含
2021 年 12 月 28 日开具的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561013.50 元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到期,561013.50 元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到期。但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支付
的商票 1122027 元到期后均无法兑付,故已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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