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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09 18:23:41 股吧网页版
百联科技: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9


证券代码:871132 证券简称:百联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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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百联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6 月 1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6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已判决,生效判决如下:

被告如东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苏州百联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5990750.09 元。

被告如东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2023 年2 月28日开始以5990750.09 元
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原告苏州百联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至履行之日止的利息。

上述一、二项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

驳回原告苏州百联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义务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53735 元(原告实缴 51506 元)、保全费 5000 元、鉴定费 110000
元,由被告如东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苏州百联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法定代表人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如东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巴连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12 月,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如东璞悦府项目外墙涂料工程施工承包 合
同》(下简称“涂料合同”)约定由原告完成如东璞悦府 1-25#楼、商业、配电 房及甲方增减的外墙涂料分包工程(下简称“涂料工程”),涂料合同约定:(1) 涂料工程验收后,被告支付工程款至涂料工程造价的 87%;结算完成后, 被告支 付工程款至结算总
价的 95%;剩余 5%为质保金,三年付清,第二年付 3%,第 三年付 2%。(2)若被
告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超过十天的,每逾期一天,被告应 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涂料工程施工过程中, 原告与被告又签 订了两份补充协议, 增加了相应的工程量, 分别为《如东璞悦府项目外墙涂料工 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保温工程)》(下简称“保温补充合同”)、《如东璞悦 府项目外墙涂料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成品 EPS 线条供货和施工合同》(下 简称“线条补充合同”)。

保温补充合同约定:(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支付工程款至已完工程量造价 的
85%,;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5%;质保金为结算总价的 5%,2 年质保 期满后返还。(2)超出付款约定 14 个工作日以上,被告应按照双方确认的应付 进度款日万分之四向承包人支付延期付款利息。

线条补充合同约定: 验收合格后, 支付工程款至线条工程造价的 87&,结算 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 95%;5%质保金三年付清,第二年付 3%,第三年付 2%。

2021 年 7 月 23 日,涂料工程所属的如东三盛璞悦苑项目整体经竣工验收合 格
并投入使用。

涂料工程竣工验收后, 原告与被告对接沟通结算事宜, 但被告一直不予办理。
原告后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以 EMS 快递向被告寄送书面结算资料,被告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签收结算资料后仍不予理会结算事宜。

基于以上原因,原告提起了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6642896.16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从
2022 年 5 月 9 日暂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就涉案工程在第一项诉讼请求数额范围内享有建 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就本案支付的律师费 124822 元。

4、本案的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

理由:

因被告就涂料工程及保温、线条工程仅支付原告工程款 13891306.91 元,仍 有大
量工程款未付,严重损害了被告的合法权益。其中,被告已付款中,包含 2021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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