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佳力奇碳纤维科技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安徽佳力奇碳纤维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力奇)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定向增发
2017年11月17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佳力奇碳纤维科技股份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7,500,000股,总价30,000,000.00元。2017年11月24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出具了【2017】京会兴验字第0401002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已全部到位。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佳力奇碳纤维科技股份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7452号)。
2、2018年定向增发
2018年9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佳力奇碳纤维科技股份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5,000,000股,总价20,000,000.00元。2018年10月19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8)第419001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已全部到位。2018年11月6日,公司取得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佳力奇碳纤维科技股份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710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佳力奇碳纤维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的内部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用途范围、信息披露等要求。
2、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管理情况
(1)2017年定向增发
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连同主办券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银河一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2018年定向增发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连同主办券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建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不存在在未取得股份登记函前提前使用募集资金情形,也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投资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2017年定向增发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2018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30,007,250.00
二、本年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 2,849.29
额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30,000,000.00
其中:支付货款 5,000,000.00
偿还华控(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防务股 15,000,000.00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
偿还宿州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借款 10,000,000.00
四、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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