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2-26 15:37:41 股吧网页版
中工美: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26



公告编号:2019-056

证券代码:871144 证券简称:中工美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中工美(北京)供应链物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自建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46,31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届满,公司已于 2019 年 10 月 15

公告编号:2019-056

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公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同时,因董事辞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6 人调整为 5 人。现提名陈自建先生、陈自立先生、崔雅新女士、邢路沙先生及吴维刚先生等 5 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 5 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 5 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312,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股东代表监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届满,公司已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公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王连忠先生、安晶祎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齐斌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312,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9-056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6 人减少至 5 人,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进

行相应修订。

原章程条款:

第九十九条: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拟修改为:

第九十九条: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