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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6-06 18:51:43 股吧网页版
中工美: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06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71144 证券简称:中工美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中工美(北京)供应链物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中工美(北京)供应链物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定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4日。
二、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收到持有公司3.8726%股份的股东王一思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提请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情况,拟定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总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公告编号:2019-013

6.4777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999,848.1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际权益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截至2019年6月5日,公司股东王一思单独持有公司1,7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726%,公司董事会认为股东王一思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上述临时提案的提议人资格、提议时间及提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此之外,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如下:

(一)《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二)《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三)《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议案;

(四)《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五)《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六)《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公告编号:2019-013

(七)《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五、备查文件

(一)《中工美(北京)供应链物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

中工美(北京)供应链物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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