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871148 证券简称:艾科技术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广东艾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办法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艾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艾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广东艾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
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
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
(二) 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或合作公司;
(三)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
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
称子公司,下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
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九条 总经理是公司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对新
的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经筛选后建立项目库,提出投资建
议。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参与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
项目进行效益评估、审议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对外的投资项目负责进行预选、策划、论证、筹备;对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进行责任目标管理考核。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股权投资、产权交易、公司资产重
组等投资项目负责进行预选、策划、论证筹备。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协同相关
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和重要相
关信函、章程等的法律审核。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
第一节 短期投资
第十四条 公司短期投资决策程序:
(一)财务部门负责对随机投资建议进行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表;
(三)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负责按照短期投资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
息、购进日期等及时登记入账,并进行相关财务处理。
第十六条 涉及证券投资的,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
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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